Cafe Deco Group 貴賓卡 (“貴賓卡”) – 條款及細則
- 會員申請者須年滿18歲。Cafe Deco Group保留一切權利於審批申請時要求申請人出示有關証明文件以確認申請人的年齡及住址。
- 優先訂座服務會因應餐廳實際情況而安排。
- 當會籍期滿12個月,Cafe Deco Group有權向會員發出續會費用收取通知書以收取會員費。若會員在限期前仍未繳付有關費用,Cafe Deco Group將終止其會籍而不作另行通知。
- 每位會員只限獲發一個CDG貴賓卡會籍。
- 貴賓卡不可與其他推廣及優惠一同使用。
- 於所有公司及銷售活動中,會員須主動提出賺取餐飲積分的要求。每次可賺取最多港幣/澳門幣50,000的餐飲積分(即5,000餐飲積分)。
- 貴賓卡不可當作信用卡般使用,因其沒有任何扣帳或記帳功能。
- 所有Cafe Deco Group的推廣及優惠應在Cafe Deco Group旗下的餐廳及酒吧或相關之合作伙伴(如適用)使用。所有推廣及優惠均不可以兌換或轉換成現金使用。
- Cafe Deco Group有權隨時拒絕任何會籍申請,重發會籍或終止會員之會籍。
- Cafe Deco Group保留權利以修改或更正會員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會員計劃而不作另行通知。
- CDG貴賓卡由Cafe Deco Group所發出及屬Cafe Deco Group所有。
- 貴賓卡只限持卡人使用;不可轉讓他人使用。
- 會員於參與的餐廳及酒吧每消費港幣/澳門幣10即可賺取1餐飲積分。
- 會員每次兌換餐飲積分時,其帳戶必須累積滿600餐飲積分,且每次必須以600或以上餐飲積分兌換。會員有責任確保其帳戶內有足夠餐飲積分以作兌換之用。所有合資格的積分兌換乃根據會員的餐飲積分結餘及積分兌換或轉換推廣而決定的。詳情亦載於CDG網頁的VIP專頁。
- 積分賺取乃貴賓專享的禮遇,故其積分並不可轉讓予第三者或其他CDG貴賓卡帳戶。帳戶間之積分亦不可合併及交換使用。
- 任何未經授權而使用的餐飲積分,Cafe Deco Group概不負責。
- Cafe Deco Group或會因應個別情況而給予積分兌換酌情權,但此並不代表Cafe Deco Group會以該個別情況來處理日後可能發生之相同情況。
- 會員嚴禁透過任何積分買賣以達至積分兌換之門檻。
- 會員計劃內的所有優惠皆由Cafe Deco Group全權處理。
- Cafe Deco Group有權拒絕兌換有關紀錄不明的餐飲積分。
- 會員有責任定期查看Cafe Deco Group網頁內的會員專頁,以知悉更新的會員條款、推廣優惠及兌換積分優惠詳情。
- 假若貴賓卡帳戶於12個月內沒有任何餐飲積分紀錄,其帳戶有可能會被終止。終止後貴賓會籍即被取消及作廢而不作另行通知。
- 餐飲積分每年會結算一次。其積分到期日則為發卡月份的最後一天。例如:貴賓卡於2011年11月24日發出; 即所有由2011年11月24日開始賺取及累積的餐飲積分會於2012年11月30日,如此類推。
- 會員若涉及任何詐騙、歪曲任何資料、違反會員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濫用貴賓會會籍的優惠或做出有損本集團或其合作伙伴或其供應商之行為,Cafe Deco Group將終止其會籍及取消其所有餐飲積分。
- Cafe Deco Group對貴賓卡的所有條款及細則,任何疑問及異議保留最終詮釋權。